最高法公布特大跨境诈骗案 14名被告人以虚假黄金投资骗取2.8亿元

在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跨境电信诈骗案;该案反映出当前投资类诈骗的新特点,也展现了司法机关打击此类犯罪的决心。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这起案件显示,犯罪集团利用"创利丰金业"虚假平台,通过"荐股引流+虚假投资"的模式实施诈骗。犯罪团伙在境外设立窝点——分工明确——先由成员伪装成资深投资者在社交平台寻找目标,再通过明星导师授课、展示虚假盈利截图等手段逐步设套。 办案法官指出,此类犯罪有三个明显特征:利用国际贵金属交易的专业性制造信息壁垒;抓住投资者追求高回报的心理精准诈骗;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多层洗钱增加追查难度。主犯余某波系累犯,曾在实施电信诈骗后潜逃境外继续作案,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法院认为,尽管余某波有退赃和立功表现,但鉴于其组织、指挥犯罪集团,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3名从犯分别获刑二至十三年。目前已追缴7381万元涉案资金,将按比例返还受害人。最高法刑三庭负责人表示,该判决表明了对跨境电诈首要分子"从严惩处、顶格量刑"的司法导向。 此案暴露出投资理财领域的风险隐患。金融专家提醒,正规金融机构从不承诺保本高收益,凡是通过社交平台推荐"稳赚不赔"项目的都是诈骗。投资者应选择持牌机构,对陌生来电和网络荐股保持警惕。 随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深入实施,司法机关正构建"全链条打击、全方位预防"的治理体系。下一步将重点打击跨境作案和职业惯犯,加强国际司法协作,切断资金转移链条。监管部门也将加大对非正规投资平台的清理整顿。

从"荐股引流"到"黄金高收益",诈骗手法不断翻新,但本质始终是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贪利心理进行非法占有。通过典型案例释法明责,既能有力震慑犯罪分子,也能提醒社会公众:理性投资、认准正规、守住不轻信不转账的底线,才能与法治治理同向发力,共同筑牢财产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