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重拳出击经济金融犯罪 前11月起诉各类违法人员超15万人次

全国检察长会议披露的相关数据表明,围绕经济金融安全这一底线任务,检察机关正以更有力的刑事追诉与更系统的综合治理回应市场关切。

2025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3万人,同比上升2%。

其中,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2万人;起诉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380人;起诉洗钱犯罪2684人;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1.2万人;起诉走私犯罪8972人。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办理相关公益诉讼142件,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7万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223件,并与国家版权局等联合挂牌督办57件重大侵权盗版案件。

问题:从案件类型与数量看,经济犯罪与金融风险交织叠加的态势依然突出。

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直接侵蚀金融安全底座,扰乱资金配置秩序;证券领域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损害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削弱投资者信心与市场定价功能;洗钱犯罪往往成为上游犯罪收益“漂白”的关键环节,放大跨领域、跨区域风险外溢;税收征管与走私犯罪则冲击公平竞争和国家财力基础。

与此同时,侵权盗版、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犯罪对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形成“暗伤”,对新产业新业态的竞争生态带来持续扰动。

原因:一是利益驱动与监管套利并存。

在资本流动加快、金融产品与交易结构更趋复杂的背景下,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不对称、专业壁垒与链条化操作实施欺诈或违规融资,并通过多层账户、虚假贸易、跨境转移等方式隐匿资金轨迹。

二是部分领域治理短板仍需补齐。

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信息披露不充分、第三方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不到位等问题,为财务造假、市场操纵等违法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是数字化与跨境化加速了犯罪演化。

网络平台、移动支付与虚拟资产等技术因素在便利交易的同时,也被少数人利用,推动犯罪呈现隐蔽化、智能化、团伙化特征。

四是创新驱动发展对法治供给提出更高要求。

新质生产力相关领域更新迭代快、商业模式变化快,知识产权保护一旦滞后,容易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压缩企业创新投入空间。

影响:其一,侵蚀市场信任与交易安全。

金融诈骗与证券犯罪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还会引发社会预期波动,抬升融资成本,影响实体经济获得稳定金融支持。

其二,破坏公平竞争与营商环境。

走私、偷逃税等行为扭曲成本结构,挤压守法企业生存空间,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统一规则与统一秩序。

其三,增加系统性风险隐患。

洗钱活动为各类上游犯罪“输血续命”,形成利益链条,风险传导更快、波及更广。

其四,制约创新与产业升级。

侵权盗版等违法犯罪削弱成果转化收益预期,影响创新主体积极性,不利于构建以创新为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对策:检察机关以依法惩治为牵引,同时突出系统治理、源头防控和服务保障的综合发力。

一方面,坚持对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洗钱、证券违法犯罪等保持高压态势,通过精准指控与依法追诉,形成有效震慑,维护金融秩序与资本市场稳定。

另一方面,强化公益诉讼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制度功能,推动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和不正当竞争壁垒,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通过刑事打击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协同发力,叠加与相关部门联合挂牌督办重大案件,体现出对关键核心技术、版权和品牌权益的高强度保护导向。

综合来看,这些举措既着眼“办案”,也指向“治本”,有助于推动形成“守法者受益、违法者受惩”的市场环境。

前景:随着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步伐加快以及新质生产力加速成长,经济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需求将进一步提升。

可以预期,检察机关将继续围绕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保护投资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等重点方向深化司法供给,并在跨部门协同、跨区域联动、数字取证与资金追踪等能力建设上持续加强。

对企业而言,合规建设、信息披露与知识产权管理将成为提升竞争力的“硬指标”;对市场而言,法治环境越稳定透明,创新要素与资本要素越能高效流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也将更为充足。

在经济全球化与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维护经济金融安全面临新挑战。

检察机关的系列举措既是对当前犯罪态势的精准回应,更是对国家经济安全的长远护航。

如何平衡打击犯罪与保护市场主体活力,将成为下一阶段司法实践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