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消费陷阱谁都别想耍赖

湖南益阳的一起体育服务合同纠纷,把预付消费模式存在的问题暴露无遗。消费者因为办卡时没搞懂所有选项,结果支付了7166元办理会员卡和专项消费卡,这其中有6666元是三年的个人会员卡费用,还有500元是专项消费卡的钱。 消费者后来发现,在同一个地方有个更划算的套餐只要3766元,而且还能让几个家庭成员一起用。他觉得自己被误导了,因为销售人员当时根本没把这个选项告诉他。于是他要求退款、解除合同,可商家就是不肯退钱。 这事闹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也没解决,主要是因为法律上的两个问题没弄清楚:第一个是,卡还没激活、服务还没开始的时候,商家能不能不给退钱;第二个是,商家不主动说优惠信息算不算骗人。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的刘俊律师分析了这个案子。 刘俊律师觉得消费者有道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得给消费者提供全面真实的信息。因为这张卡还没激活,服务还没开始履行呢。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利终止合同、要回钱。 关于隐瞒低价信息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故意隐瞒重要情况让对方吃亏了,受欺骗的人就有权撤销合同。刘俊律师说,如果商家故意不说低价套餐的事儿就是为了多收钱,这就属于欺诈。一旦被认定为欺诈,不光要退钱,还得按“退一赔三”来赔偿。 遇到这种情况的消费者应该先把聊天记录、合同这些证据留好。维权可以分三步走:先给商家发函要求退款;谈不拢就找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最后还能去法院打官司。这个案子说明预付消费里猫腻挺多的。很多商家利用信息差来误导消费者或者隐瞒限制条件。消费者要小心留证据、别签那种“不退不换”的霸王条款。监管部门也得加强监管才行。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让市场更规范、让消费者更安心。法律是保护大家的最后一道防线,谁都别想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