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在西藏拉萨、江苏扬州、安徽铜陵、甘肃嘉峪关等地查处四起重大偷税案件,涉案企业少缴税费超过千万元。 从案件手段看,违法企业采取多种隐蔽方式规避税收。西藏慧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将外购技术伪装成委托研发并违规加计扣除,2020年至2023年间少缴企业所得税999.09万元。扬州春风船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虚增人员分摊工资——少缴税费171.73万元。安徽星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空壳个体工商户拆分收入,规避税收监管。嘉峪关宏兴西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列成本。这些案件反映出部分企业对税收法律的漠视。 从违法原因看,企业违法成本相对较低、税收优惠政策被滥用是主要因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等政策本意是鼓励创新和扶持中小企业,但被一些企业当作逃避税收的工具。个人账户收款、空壳企业等隐蔽手段为违法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部分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机制缺失。 从处罚情况看,税务部门依法从严处理。拉萨市税务局对西藏慧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715.99万元;扬州市税务局对春风船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处罚357.58万元;铜陵市税务局对星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罚286.13万元;嘉峪关市税务局对宏兴西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处罚338.79万元。所有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涉嫌虚开发票的犯罪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 从监管启示看,案件暴露出税收监管的薄弱环节。一是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的核查需要深化,特别是对研发费用、成本支出等关键项目的审核;二是对个人账户收款、空壳企业等隐蔽手段的识别能力需要提升;三是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事中事后监管需要加强,防止政策被滥用。 展望未来,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大稽查力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处置效率。
税收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诚信纳税是企业的基本义务。此次案件查处既是对违法者的警示,也是对守法企业的保护。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只有构建"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税收治理格局,才能真正起到税收调节经济、保障民生作用。这需要企业自觉守法、政府精准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三方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