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给公司打了两年多的工

在山东工会2月25日的通报里,郭某给公司打了两年多的工。本来签的合同是要帮公司选址,可他在这期间有190多次,居然在家或附近小区就把卡给打完了。不仅如此,他因公外出时也没按规矩提交审批申请。公司看他屡教不改,就直接把劳动合同给解除了。郭某不服气,先是去申请了仲裁,后来还把官司打到了法院,想要回经济赔偿金这些钱。结果仲裁只同意给他加班费和带薪年休假的工资。双方都没服软,接着又上诉到了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法院仔细审理后发现,虽然郭某是干选址的活儿,但他根本没法证明那些异常打卡时到底在忙啥工作,而且他也在公司制度上签过字确认过。就算公司以前没说什么,但他长期违规打卡的事儿也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最后法院裁定公司解除合同合法,把郭某要求的经济赔偿金给驳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