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2月1日零时起解除主城区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出行秩序有望稳步恢复

泸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日前宣布,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重污染天气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研判,决定自2月1日0时起解除主城区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据了解,该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自2025年11月1日0时起实施,至2026年1月31日24时止,共运行三个月。

措施实施期间,通过对机动车通行的科学管制,有效缓解了冬季重污染天气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为改善主城区环境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限行措施的解除,城市交通流量将迎来新的变化。

交管部门提醒,虽然临时交通管制已取消,但当前正值冬春交替季节,恶劣天气频繁出现,驾驶人仍需提高安全意识,科学应对各类复杂路况。

在雨天行车方面,驾驶人应在出门前检查雨刷器工作状况,确保其正常运转。

行驶中若车窗出现水雾,应将空调调至吹风挡,风口指向挡风玻璃,利用风力驱散雾气,保持良好视线。

同时要适度降低车速,避免急踩刹车,防止车辆侧滑。

转弯时应放缓速度,轻柔转动方向盘,不可猛打方向或急速制动。

在视线不佳、路面湿滑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少变道超车,保持跟车状态,并适当增大与前后车辆的距离,以预防追尾和剐蹭事故。

此外,应正确使用灯光,打开近光灯、示廓灯和前雾灯,雨势较大时可启动后雾灯,便于后车及时发现。

在雾天和雪天行车中,驾驶人同样需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雾天行车时视距严重受限,更应降低车速,增大安全距离,使用相应灯光提示。

雪天路面附着力下降,制动距离明显延长,驾驶人需要更加谨慎,避免急加速、急转向和急制动。

交管部门强调,安全文明出行是每位驾驶人的责任。

在交通管制措施解除后,驾驶人应继续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遵守交通法规,主动适应各类天气条件下的道路环境变化,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出行安全。

交通管理措施的解除标志着阶段性环保目标的达成,但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仍是持久战。

在享受出行便利的同时,每位交通参与者都应当成为安全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随着智慧交通建设的深入推进,泸州正探索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之道,这既需要政策引导,更离不开全民环保意识的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