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矿山集团高额利润分配彰显劳动价值 探索共同富裕企业实践路径

近期,河南矿山集团在年会现场发放超6000万元现金奖励,加上线上部分合计超1.8亿元,占全年利润的三分之二,平均每位员工获得4万元。

这一事件在社交媒体引发热议,也反映出当前经济形势下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如何通过合理分配企业利润来提升劳动者收入,进而拉动内需增长。

从现象看,类似的"发钱年会"并非孤例。

辽宁方大集团近十年累计向员工发放近40亿元红包,深圳拓竹科技年终奖最高超过200万元。

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将员工视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资产而非成本要素,通过提高报酬来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

实践证明,这种做法不仅增强了企业凝聚力,降低了员工流失率,也为企业在激烈竞争中积累了持久的竞争优势。

从宏观背景看,这一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

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的突出矛盾是"供强需弱"。

生产端能力充足,商品供应充分,但消费端增长乏力,这直接制约了经济循环的畅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将"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列为2026年首要任务,明确要求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

消费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收入分配结构失衡。

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的数据,我国企业部门在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中的占比达20.6%,高于世界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而企业支付的劳动者报酬却明显低于全球平均水平。

这意味着企业获得的收益增长并未相应转化为劳动者的收入增长,利润更多地沉淀在企业账面,而非流向消费领域。

这正是制约内需扩大的关键因素。

从政策导向看,增加劳动者报酬已成为国家层面的明确要求。

从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强调"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一政策导向一以贯之。

河南矿山集团的做法正是对这一政策精神的生动践行。

然而,当前的问题在于,企业家的"大方发钱"更多源于个人认识和企业文化,缺乏制度性保障。

要使这种做法成为普遍现象而非个案,需要从三个方面推进改革。

首先,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当前收入分配的核心矛盾在于劳动报酬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的脱节。

应建立工资与劳动生产率、企业利润挂钩的动态调整制度,确保一线劳动者在企业效益提升时能够同步受益,而非只在经济下行时承受裁员降薪的代价。

这样才能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良性机制。

其次,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当前我国工资协商制度长期以政府主导为特征,工会在议价中的作用有限,劳动者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

应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真正落到实处,让劳动者与企业在薪酬分配上形成对等博弈、良性互动,避免企业利润增长的红利单方面沉淀。

第三,以政策杠杆撬动企业意愿。

对于主动提高员工薪酬的企业,可以探索给予税收减免、信贷优惠、政府采购加分等正向激励,形成示范效应。

同时,对于利润丰厚却长期压低员工待遇的企业,也应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

从经济循环的角度看,劳动者口袋里的钱最终会转化为柴米油盐、衣食住行、家电家居等实实在在的消费,成为经济循环的活水。

这是拉动内需最朴素、最有效的途径。

从年终奖“发多少”引发热议,到社会对收入分配改革的持续关注,折射的是人们对“劳动有回报、增收有路径、消费有底气”的朴素期待。

让劳动者口袋更充实,不只是企业文化的选择,更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基础工程。

把偶然的“慷慨之举”沉淀为可推广的制度安排,才能让增收预期更稳、消费动能更强,也让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更可感、更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