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部署绿色矿山建设 力争2028年大中型金属矿山全部达标

在生态文明建设与“双碳”目标的双重驱动下,广西壮族自治区正以系统性举措重塑矿业发展模式。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标志着这一资源大省向“绿色开采”转型迈出关键一步。

当前,我国矿产资源开发仍面临生态修复滞后、能耗污染突出等结构性矛盾。

广西作为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基地,2022年矿产采选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12%,但部分矿区存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历史欠账。

此次方案将金属矿山列为重点攻坚领域,既源于其环境影响敏感性,更因其对区域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政策设计凸显精准施策思路。

方案以“分类推进、动态管理”为原则,对新建、在产矿山分别设置准入红线:新建项目须完成基建审批并承诺年内投产,在产矿山需证照齐全且剩余储量超3年。

特别将存在环保督察问题的矿山纳入整改后补名单,体现“一刀切”向“精准治污”的转变。

实施路径上,通过2026年排查建档、签订创建合同等节点控制,形成“规划-建设-验收”闭环。

业内专家指出,此举将产生多重效益。

环境层面,通过复垦绿化、循环利用等技术应用,预计可使矿山粉尘排放降低40%以上;经济层面,绿色矿山认证将提升企业获取金融支持、出口资质的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要求2030年全行业达标,较国家《绿色矿山行业标准》提前5年,这种自我加压折射出广西抢占绿色矿业高地的战略意图。

为确保政策落地,自治区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采用“双随机”抽查与专项督查结合,对问题企业实施“黄牌警告-红牌退出”分级处置。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人表示,将配套出台税收优惠、用地倾斜等激励措施,形成“奖惩并举”的政策合力。

绿色矿山建设的意义,不止于减少粉尘、降低能耗或修复山体,更在于以制度约束与协同治理重塑矿业发展方式。

广西此次以多部门联动、清单推进、合同约束和动态退出构建闭环管理,体现了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取向。

下一步关键在于把标准落到现场、把责任落到企业、把监管落到日常,让绿色成为矿业转型的底色,也让资源开发与生态安全在更高层次实现平衡与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