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广州召开。珠海法院系统在此次表彰中表现突出,获得了多项荣誉,充分反映了该院在深化司法改革、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审判质效上的显著进展。 珠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金军荣获荣誉天平纪念章,这是对其推进珠海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珠海中院同时被评为机制优化成效明显单位,说明该院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审判工作流程、完善诉讼服务机制等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这些改革举措提高了司法工作效率,改善了诉讼服务质量。 在先进集体评选中,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和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获得表彰。研究室在法律研究、案例指导、理论建设等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立案庭和诉讼服务中心作为法院对外服务的窗口,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先进个人评选中,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张丹、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丹,以及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人民法院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的涉及的审判员和干部获得表彰。这些同志来自法院的不同部门和层级,在民事审判、国家赔偿、刑事审判等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 近年来,珠海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重大决策,推进审判体制改革、完善诉讼服务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在提升审判质效、保障人民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同时应看到,珠海作为经济特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城市,法院工作遇到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类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案件类型日益复杂,对法院的审判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珠海法院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创新,继续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审判质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
珠海法院系统的多项省级荣誉,既是对过去成绩的认可,更是对未来工作的鞭策;在司法改革与区域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珠海法院的探索与实践,有望为全国司法体系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珠海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