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和否认权就像是在对方权利上做文章,一个是像镜子一样照出毛病,另一个则像剪刀一样斩断根源,名字虽只一字之差,实际效力却大相径庭。先给大家画个坐标系图就明白多了,抗辩权是用来挡对方箭的盾牌,不管对方求不求都得有个期限限制。相反,否认权是直接宣布对方根本没资格来要钱,相当于从出生就判了死刑。拿一个例子来说:甲被乙家的狗咬伤索赔医药费,乙大声说与我无关并拿出监控录像,这就是直接否认了甲的请求权;另一个情况是甲欠乙1万元钱,乙催债时甲表示现在资金紧张先缓一缓,这其实是一种抗辩权的表现,并没有否认欠钱的事实。两者的区别在于前提条件不同:抗辩权必须先有对方的请求权才开始用;否认权是连对方请求权的存在都给否定了。在法院的处理上也有区别:抗辩权是当事人的私事,如果当事人不吭声就等于放弃;否认权则不同,法律会主动去查对方到底有没有权利。期限限制上也是有讲究的:抗辩权通常设定一个合理期限,过期就视为放弃;否认权只要在诉讼时效内提出来就能彻底解决。简单来说,抗辩权就是挑刺找毛病有时间限制;而否认权是斩立决直接否定效力看的是时效问题。用错了这个差别可能导致整条法律链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