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服务条例审议通过:聚焦“老老人”与失能失智群体,家庭医生签约与居家照护同步加力

随着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如何为老年人尤其是高龄、失能失智群体提供更精准的养老服务,成为城市治理的重要课题;1月29日,《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审议通过,标志着北京市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上迈出关键一步。 当前,北京市老年人口比例持续攀升,其中失能失智老人的照护需求尤为突出。数据显示,北京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占比已突破20%,其中约10%面临不同程度的失能或认知障碍。这些群体对医疗和日常照护的依赖性强,但现有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导致“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现象普遍。 针对这个问题,新规提出多项创新举措。首先,将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重点签约对象,确保其优先获得健康管理、慢性病干预等基础医疗服务。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杨志伟表示,此举旨在通过医疗资源下沉,降低这类群体的就医门槛。 其次,条例继续规范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配置,并由专业机构提供上门照护。同时,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将覆盖日间照料、助餐送餐等需求,形成“家门口”的养老支持体系。为提升家庭照护能力,民政部门还将组织面向家属及家政人员的技能培训。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正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老人提供经济保障。这一制度若落地,将有效缓解家庭负担,填补现有社保体系的空白。业内专家指出,长期护理保险与家庭医生、居家养老服务的联动,或成为未来养老模式的“北京样本”。

《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从制度探索向制度完善的深化;通过医疗、照护、保险等多个维度的政策协同,北京市正在构建一个更加包容、专业和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体系。这个探索不仅关系到失能失智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也为全国养老服务制度建设提供了有益参考。随着条例的逐步实施,更多老年人及其家庭将获得更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这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