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啊,现在的人出门爱坐网约车,特别是好多私家车也跑去接单,这种事儿吧,一旦出了车祸,保险到底赔不赔?今天咱就聊聊漳州发生的这档子事。 当时小志骑着电动车路过医院门口,突然前面有辆停着的小轿车后车门一下子打开了,把小志给撞飞了。这事儿导致他右膝前十字韧带断了、半月板也撕裂了。交警认定司机和乘客各负一半责任,小志是无责的。 经过手术和康复,小志花了好几个月的医疗费用,伤情鉴定还成了十级伤残。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他把司机、车主、乘客还有保险公司全都告上了法庭。一审法院最后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里赔小志23.1万余元。本来觉得这下心里有底了,可保险公司不服气。 他们发现当时司机正在用打车平台接单呢,这车辆状态是营运的,但当初投保时填的是“家庭自用”。所以保险公司就去上诉了。结果二审还是维持原判,到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省高院再审的时候专门查了一下法律规定:如果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变大了,被保险人没告诉保险公司的话,出事了保险公司不赔商业险部分。那问题来了:用私家车跑网约车算不算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法院觉得网约车比家庭用车开得多、跑得远、路也复杂得多,事故概率肯定大得多。最后高院认定适用法律错误,撤销了一、二审判决,改判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赔小志约17.9万元。 接下来咱们聊聊问题:为啥这种情况商业险不赔而交强险要赔?其实吧,交强险主要是为了保护第三方受害人的利益和公共安全的。 话说回来,这个案例告诉咱们私家车跑营运属于“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如果没通知保险公司出事了商业三者险可能就失效了。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这点啊! 最后补充个消息:这个案子是福建台融媒体资讯中心记者陈惠、林传喻报道的,编辑陈馨凝审核是黄艳、李鸿宇、陈蕾一起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