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轶阐述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向 强调培养适应智能化法律实践的现代法律人

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速演进的背景下,法治建设面临新的议题、新的工具与新的风险点。

法律职业对人才的需求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既要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与价值判断能力,也要能够在数据合规、网络安全、平台治理等新型场景中进行规则适用、风险评估与治理方案设计。

如何培养能够胜任智能化法治实践的复合型人才,成为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共同关注的现实课题。

问题在于,部分法学教育与实务需求之间仍存在“连接不够紧、转化不够快、能力结构不够新”的现象。

一方面,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在课程体系与评价体系中衔接不足,学生对真实案件处理流程、证据规则适用、合规管理方法等关键能力的形成周期较长;另一方面,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问题呈现跨学科、跨领域、跨场景特征,传统以部门法为主的知识结构在面对数据要素流通、算法治理、智能合约等议题时,需要更强的系统思维与问题界定能力作支撑。

尤其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法律服务与司法治理对数据素养、量化分析、科技伦理与治理能力的需求显著上升,倒逼人才培养加快升级。

原因主要来自三方面:其一,智能化应用推动法律实践形态迭代,合规与治理议题从“附属环节”逐步走向“核心环节”,法律人需要更早进入职业情境训练;其二,法治实践的场景复杂度提升,单一学科知识难以覆盖,必须通过跨领域课程与实践平台补齐能力短板;其三,校内资源与社会优质实践资源之间的整合机制仍需完善,实践教学的供给侧与需求侧对接不够精准,导致实训、案例、实习等环节的质量不均衡。

基于上述形势,与会专家提出以实践为导向完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并强调实践导向并非单一环节的加强,而是覆盖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材案例、教学方法与实践训练全过程的系统工程。

应当在打牢法学基础知识的同时强化实践教学,贯通校内教育与校外实践,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更好结合,形成可持续的能力培养链条。

实践教学也不应局限于传统实习见习,而要在实验教学、实训教学、案例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社会调研实践等环节实现体系化布局,推动学生在真实或模拟的复杂问题中形成规则意识、证据思维与治理能力。

影响层面看,实践导向与能力结构升级将对法治建设产生多重积极效应:一是提升法律职业供给质量,缩短新人从校园到岗位的适应周期,增强应对新型案件与新型合规场景的能力;二是促进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双向赋能,推动理论创新更贴近实践需求、实践难题更快获得学理支撑;三是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稳定的制度供给与合规保障,有利于在发展与安全之间形成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四是推动法治人才培养由“分散投入”走向“系统协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育人机制。

对策上,专家建议突出“深度协同”与“面向行业”的改革方向:一要建立常态化协同培养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司法实务部门、行业监管机构及法律服务行业的对接,围绕实践需求共同设计培养方案,推动课程体系共同建设、教材与案例共同编写、实践平台共同搭建、师资队伍共建共享、实践问题联合攻关,实现育人链条的闭环管理。

二要推动课程内容与方法模式革新,将科技知识与前沿问题有序纳入教学体系,围绕数据合规与网络安全、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平台责任与数字市场竞争治理、智能合约与数字货币相关法律问题等议题,设置模块化、情境化课程与案例库,提升学生对复杂系统的理解能力与问题拆解能力。

三要完善评价与保障机制,把实践能力、职业伦理、协作能力与创新能力纳入培养质量评价,并通过实践基地建设、双师型队伍培养、案例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升实践教学供给的稳定性与质量。

前景判断上,随着数字化治理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法律职业对“懂法、懂技术、懂治理”的复合型人才需求将持续扩大。

实践导向改革的关键在于长期主义与系统推进:既要守住法学教育的根基,强化法治信仰、权利保障与程序正义等核心价值,也要主动适应智能化实践带来的新任务,把跨学科能力、数据素养与科技伦理治理能力作为新时期法治人才的重要增长点。

通过机制创新与资源整合,有望逐步形成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适配的法治人才培养新格局。

法学教育的现代化转型,本质上是法治建设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的必然要求。

当技术变革不断重塑法律实践形态,唯有打破学科壁垒、创新培养模式,才能锻造出既恪守法治精神又驾驭技术变革的新时代法律人才。

这场深刻的育人革命,不仅关乎法学教育的未来,更将决定中国法治文明的演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