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装不上去了,11户业主就把人拦住了,还有2户坚决反对,还有1户没表态。

讲个真实的故事,就在济南槐荫区,有一栋七层的老楼要加装电梯。这本来是件好事,为了方便老人们和残疾人,大家都盼着电梯落地呢。可没想到,这事儿最后竟然变成了一场“邻里大战”。14户人家里面,11户都同意装电梯了,剩下的2户坚决反对,还有1户没表态。施工队刚进院子准备干活儿,201室的业主就把人拦住了。这下可好了,电梯装不上去了。 其实手续全都办好了。同意装电梯的人家有11户,占了79%。面积上也过了79%,公示、规划咨询、施工备案这些步骤都没落下。政府文件里也明确写着设计方案基本符合规定。手续齐全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可是当施工队开始搭连廊的时候,201室的业主跳出来阻拦了。他给出的理由是采光被挡住了、噪音太大了、还有投票的时候没公开透明。这就没办法了,剩下的11户业主只好把201室告上了法庭。 法院是怎么看的呢?《民法典》里说了,改建建筑物这类事情只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就行。这回14户里有11户都同意了,不光人数够了面积也过了半。程序上绝对没毛病。法院判201室的业主必须停止阻挠施工。如果觉得电梯影响采光或者噪音大,想索赔可以另打官司去起诉。 201室不服一审判决还想上诉呢?济南中院直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律的红线划得清清楚楚:只要手续合法就是合法行为,谁也不能因为自家受损就拒绝公共施工。 法官提醒大家啊,加装电梯不是一锤子买卖,得大家一起把利益平衡好才行。按照规定走四步流程: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公示七天没意见、自然资源局审查、住建局备案一步都不能省。 低层住户担心采光问题怎么解决?新国标规定电梯井和住宅间距得超过6米才行,在济南这事儿很容易做到。噪音方面电梯运行分贝低于40dB,比冰箱声音还小呢。 高层住户也别只顾着赢官司伤了邻里感情。施工前最好再去敲敲门沟通一下;把避难层改造成绿化带;把夜间静音方案写进合同里;以后入住了可以主动给低层住户减免点物业费或者提供其他便利。 最后附上两条《民法典》相关条款吧:改建建筑物需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不动产的相邻关系要处理得好。把这两条背下来遇到家庭会议时就能有理有据地讲清楚道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