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张图,咱们能把破产重整和清算的整个过程给弄明白。先说重整吧,走完这六步就能让企业死里逃生。 从裁定重整那天起,头六个月是个“黄金期”。债方或者管理人必须在这段时间里,同时给法院和管理人递上重整计划草案。要是情况特殊,还能再申请拖上三个月。要是这次还错过了,法院就会直接拍板终止重整,宣告企业破产。 等法院收到草案了,得在30天内把债权人召集起来开个会。只要同一组的债主们半数以上点头,而且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加起来超过三分之二,这份计划就算通过了。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必须到场跟大家唠唠情况,还得回答提问。 要是所有的表决组都同意了,那这事就定下来了。得赶紧在十日内给法院递申请批准。法院一看没问题,会在收到申请后的30天内下裁定,宣布重整终止并通报大家。 万一只有一部分组通过了咋办?还能再协商嘛。要是实在谈不拢,只要满足这几个公平条件:特定财产全额还清还得补偿延期损失、税款和工资全额结清、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不比清算时少、出资人权益调整公平、同组成员一样拿钱、经营方案靠谱,照样能申请强制批准。法院会在30天内审查并拍板,程序照样结束。 再说清算这块。法院裁定破产后,五天内就得把这个消息发给债方和管理人。再往后十天内还得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这时候企业就变成了“破产人”,所有财产都进了破产财产名录里。 如果破产人名下啥也没有了——没有财产能分——管理人就可以请法院终结这个程序。等最后那笔分配做完了,再往后15天内法院就能下终结裁定并通报。 最后一道手续是注销。终结裁定下来后十天内,管理人拿着法院的裁定去原登记机关办手续。企业法人资格算是正式退出市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