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里的财产纠纷往往闹得鸡飞狗跳

婚姻里的财产纠纷往往闹得鸡飞狗跳,特别是碰上继承的情况。小张和小杨在2014年结了婚,紧接着第二年,也就是2016年,小张的父亲就过世了,给了他一套市区的房子。虽然遗嘱上写得清清楚楚,“只归我儿小张一人”,房产证上也只写了他的名字,但等到两人感情破裂闹离婚时,小杨还是跳出来争这套房。 女方觉得不管房子是谁赚的、谁的名字,只要是婚后登记的就是夫妻共有。男方则搬出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说这就是他的个人财产。最终法院还是站在了男方这边,因为法律规定了遗嘱优先于登记。 其实法律就是要告诉咱们: 第一,遗嘱得早点写还得公证好,这样意外才不会变成乱套; 第二,无论是赠与还是继承都得有个书面约定; 第三,离婚分的是婚后所得,别光顾着看名字谁在前头; 第四,婚姻最好不是合伙做生意的账。不管再怎么亲密都得把大额资产的权属提前固定好,这样才不用等日后撕破脸再去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