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没续签还继续上班了也不意味着默认续约啊!

听说过这样一个案例吗?谭某和公司的合同到期了,公司没续签,她也没找新工作,结果继续上班了9个月。结果,劳动仲裁委判定公司要给她8个月的双倍工资。为什么呢?因为她虽然没签合同,但是继续上班的行为就被视为默认了原合同条件的延续。像上海、北京、深圳这类一线城市的案件都显示,劳动者都是胜诉的。 还有一个北京地区的特殊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的第二天开始,就视为未续签。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给签书面合同,从那天起就要支付双倍工资了。不过呢,很多地方会给公司1个月的宽限期。 如果公司不给签合同超过了1个月,就有权利主张二倍工资差额了。不过也不是说能要一辈子的钱,法律规定最多只能要11个月。而且啊,如果满一年还没续签,就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另外,计算基数也不是按照基本工资来算的哦,是按照实际月收入来算的,包含工资、奖金、补贴等等。 至于那些免责情形呢?只有公司能拿出书面通知还有员工拒签的证据才能免责。口头辩解都无效!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你得保留好证据:原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还有工作沟通记录这些东西。 还要注意啊!仲裁时效只有1年,从你知道权利受损那天算起别超期了。维权途径嘛,先跟公司商量商量吧。如果商量不通就去找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吧!免费又高效! 最后我想提醒大家一句:合同到期没续签还继续上班了也不意味着默认续约啊!法律就在那里呢!别傻傻的不知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