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一起典型的徇私枉法案件,揭示出南京市某区恶势力团伙长期逍遥法外背后的深层原因。这起案件不仅暴露出个别执法人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更折射出当前扫黑除恶斗争中深挖"保护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据查明,2016年至2018年间,以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南京市某区多次实施暴力犯罪活动。2016年4月,该团伙在一家KTV滋事斗殴,致一人重伤二级;2018年12月,王某某再次纠集人员持械伤人,造成一人重伤、两人轻微伤。同时,滕某等人在当地开设多个游戏厅进行赌博活动,经查证的赌资金额超过6000万元。然而,这些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却长期未能得到有效查处。 案件背后的症结在于执法环节出现严重问题。南京市检察机关在全面梳理对应的案件过程中发现,多起案件存在应查未查、降格处理、怠于侦查等明显异常情形。经深入调查,时任南京市某公安分局局长蒋某、治安大队长姜某等5名公安干部涉嫌为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和公安机关形象。 在南京市扫黑办指导下,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采取异地侦查等措施,打破地方保护网络,推动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2020年9月,王某某等16名恶势力团伙成员因故意伤害等罪名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2023年9月,滕某等15人因开设赌场罪、行贿罪被判处九年三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罚。更为重要的是,检察机关对蒋某等5名涉案公安干部立案侦查,2023年12月以来,法院以徇私枉法等罪名分别判处5人十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此案的查办并未止步于个案惩处。南京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专项核查行动,对可能存在类似问题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截至2025年底,累计核查案件300余件,已清理纠正200余件,有效堵塞了执法漏洞,规范了侦查活动。该举措不仅是对过往错案的纠正,更是对执法司法规范化的系统性推进。 从更深层次看,这起案件反映出当前政法系统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坚定决心。个别执法人员背离初心使命,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不仅使违法犯罪分子逃脱法律制裁,更严重侵蚀司法公信力,损害人民群众安全感。检察机关运用法律监督职能,敢于向执法不公"亮剑",说明了刑事检察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此案的成功查办,得益于上级机关的有力指导和异地侦查等机制创新。面对地方保护和关系网干扰,南京市果断采取异地侦查措施,确保案件查办不受干扰。同时,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形成监督合力,为深挖彻查提供了制度保障。这些经验做法对全国政法系统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扫黑除恶不仅要打击犯罪,更要斩断其背后的保护伞。此案表明,只有加强检察监督、完善协作机制、坚持整改与制度建设并重,才能将个案成效转化为长效治理,让公平正义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