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元旦等重要节日期间,消费需求集中释放,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相对较大。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十堰市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出击,建立起覆盖流通、服务、交通等多个领域的价格监管体系。 针对节日消费特点,该部门将监管重点锁定在关系群众生活的关键领域。米面油、蔬菜、肉类、蛋奶等生活必需品,以及感冒发热、冻伤等常用药品,成为价格监测的重点对象。同时,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春运枢纽,高速公路施救服务机构,以及大型景区及周边商户,也被纳入重点监管范围。这些领域往往是节日期间消费者投诉的集中地,也是价格违法行为的易发地。 在监管方式上,十堰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预防与执法相结合的策略。通过向社会发布《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引导经营主体强化行业自律,提前预防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联合市发改委建立起常态化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对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实时跟踪,及时发现异常波动。 执法层面,该部门组织开展了系统性的市场巡查行动。针对"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火炉子"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深入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春运期间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的餐饮住宿价格、收费公示情况,以及儿童、军人等优惠票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逐一核查。对冰冻雨雪天气下高速公路施救服务机构的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 从监管成效看,这若干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宣传提醒、巡查经营主体5000余个,发放《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960余份,约谈经营主体15家,查处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案件7起。这些数据表明,通过主动介入和有效监管,市场中的违法经营行为得到了有力遏制。 从更深层看,十堰市市场监管部门的做法反映了现代市场监管的新理念。既不是被动应对投诉,也不是简单的事后处罚,而是通过提前预警、主动巡查、精准执法的全链条监管,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这种主动作为的监管方式,既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也为诚信经营的商户营造了公平竞争环境。
稳定的市场价格是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础。节日期间的监管既要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也要通过信息公开、标准公示等方式帮助市场主体明确规范要求。只有将短期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才能真正守住民生底线,让群众放心消费、安心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