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偷拿别人栽种的花草把公物当成自己的东西

安徽淮南八公山区的张某书和凤台县的黄某,这两人都是因一时糊涂而犯了法。张某书是个爱花之人,常在八公山记忆广场锻炼,她偷拿别人栽种的花草,把公物当成了自己的东西。有一次,她看见派出所门口有几盆花,就用电瓶车分好几次把它们运回家。结果她不知道自己的行为都被监控给拍下来了,失主王某发现后报警,警察很快就抓到了她。经过八公山区检察院的审查,检察官对她讲了法律,她最终认罪了,还赔礼道歉并赔偿了损失,获得了王某的谅解。后来检察院打算不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黄某是淮南毛集实验区焦岗湖镇的村民,今年27岁。她和丈夫、婆婆关系不好,还有个领养的孩子。她因为自己不能生育感到自卑,就把气撒在了孩子身上。有一次她和丈夫吵架后,想要给孩子喂农药,结果孩子只喝了一口就不喝了。后来她又和婆婆吵架情绪失控,把孩子抱到厨房做了些极端的事导致孩子死亡。之后她想自杀还放火点被子都被家人及时制止了。警方马上介入调查,凤台县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把她给批准逮捕了。 这两个案子都是本地真实发生的事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什么事都不能犯法。希望大家特别是中老年朋友能引以为戒老老实实做人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