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两起案件集中指向药械经营“底线失守”。
据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泰安市玄家楼药业有限公司存在经营超过有效期医疗器械及未从具备合法资质主体购进药品两项违法事实,涉及“虎镖牌远红外贴”等产品;泰安市岱岳区良药堂药店因销售超过有效期的非洛地平缓释片、炎可宁片等,被依法认定为销售劣药。
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对涉案药械予以没收并作出罚款处罚,相关决定书于2025年12月31日签发。
原因——从案件特征看,风险主要来自三方面:其一,进货审核把关不严。
药品必须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这是保障药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控的基本制度安排。
未按规定渠道购进,往往伴随票据不全、流向不明等问题,容易形成监管盲区。
其二,库存管理和效期管理不到位。
医疗器械和药品均有明确有效期要求,超过有效期仍在经营或销售,反映出企业内部未建立或未有效执行“批号—效期—预警—下架”闭环机制。
其三,终端合规意识与内部培训不足。
零售端点多面广、人员流动较大,若岗位责任、操作规范和奖惩机制不清晰,容易出现“图方便”“存侥幸”的行为偏差。
影响——药械质量安全事关群众用药用械安全,风险外溢不容忽视。
过期药品可能出现有效成分含量变化、稳定性下降甚至产生有害杂质,影响治疗效果并带来不良反应风险;失效医疗器械无法保证预期性能,可能导致使用体验和疗效打折,严重时引发安全事件。
更重要的是,违法进货破坏了药品经营秩序,削弱追溯体系的完整性,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增加召回与责任认定成本,影响行业信用与公众信心。
此次公开通报并实施处罚,有助于形成震慑效应,推动经营主体把“合法来源、质量合格、可追溯”要求落到实处。
对策——治理应坚持“处罚与整改并重、监管与自律并行”。
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药械经营单位应建立覆盖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全流程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资质审核、票据留存、温湿度监测与效期管理,做到即将到期预警、到期立即下架、问题产品隔离封存并及时处置。
二是强化合法来源审核与追溯能力建设。
严格执行供货方资质核验、购销记录管理和票据规范,推动药品追溯信息“应采尽采、应扫尽扫”,让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三是提升一线人员规范操作水平。
通过常态化培训、岗位考核与抽查复盘,明确“不得经营过期失效产品、不得从无资质主体购进药品”等红线要求,把合规转化为可执行的流程和清单。
四是监管侧持续加大风险排查力度。
围绕零售药店、批零一体企业等重点环节,聚焦效期管理、进货渠道、储存条件等关键风险点开展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抽检、信用监管、案件查办与普法指导等手段,形成闭环管理。
前景——随着药品管理法治化、精细化监管不断推进,药械经营行为将更强调标准化、可追溯与责任到人。
公开处罚信息并强化社会监督,有助于倒逼企业完善内部治理、提升行业整体规范水平。
下一步,若能在信息化追溯、信用惩戒与风险预警等方面进一步协同发力,将推动药械安全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过程控制”转变,更好守住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底线。
药品安全无小事,每一起违法案件的查处都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泰安市岱岳区的这两起处罚案件提醒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将质量管理和法律合规放在首位,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同时,也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留意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药品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