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就业形态与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 人社部将推出新规并推动带薪休假制度落地

当前我国就业形态发生深刻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不断增加,传统劳动保障制度面临新的挑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月27日宣布,将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进一步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和企业劳动保护责任。

这一举措旨在适应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发展需要,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加完善的权益保护。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超龄劳动者群体规模扩大,其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人社部将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建立健全超龄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安全卫生等方面的保护机制,确保这一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保障职工休息权的重要制度安排。

人社部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旨在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促进用人单位切实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让广大职工能够真正享受休息权利。

这一修订将有助于改善职工工作生活平衡,提升劳动者生活质量。

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就业冲击,我国将出台应对人工智能影响促就业文件,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推出重点行业就业支持举措。

同时,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支持,印发相关文件指导青年就业工作。

此外,人社部将出台统筹城乡就业体系意见,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确保就业这一民生之本的稳定性和包容性。

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创新取得重要进展。

我国将积极稳妥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

截至2025年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累计参保人数已达2510万人,覆盖面不断扩大。

这一制度创新有助于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伤害保障,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为制度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截至202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76亿人、2.49亿人、3.05亿人,分别比上年底增加316万人、329万人、102万人,覆盖面继续扩大。

全年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9.1万亿元、总支出8.1万亿元,年底累计结余10.2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为制度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与此同时,我国社保基金监管和投资运营不断加强。

截至2025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超过2.98万亿元,通过多元化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进一步增强了制度的可持续性。

此次人社部系列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正加速完善,既回应了新业态和超龄劳动者的现实需求,也为社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就业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政策的前瞻性与执行力将成为稳就业、促民生的关键所在。

未来,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就业稳定,进一步优化社保体系,仍需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