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十五五"时期的开局之年,这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党中央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对司法机关而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举办"院长论坛",组织省高院领导及中基层法院院长深入交流,正是贯彻落实该重要部署的具体举措。 司法审判工作与政绩观的关系密切。张宏伟指出,审判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可以从政绩观偏差、错位中找到原因。这一论断揭示了一个深层问题:政绩观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司法决策的科学性和司法工作的方向性。全省法院必须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云南省委、最高法院要求上来,推进学查改一体化,把正确政绩观写建设更高水平公正司法的实践中。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在五个上下功夫。首先,心中要有方向灵魂。司法审判工作是有灵魂、有方向的工作。只有把立场站稳了、方向找对了,一切工作才能正确推进。这要求全省法院干警牢固树立党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意识,作为司法决策和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筑牢司法审判工作的方向灵魂。 其次,肩上要有责任担当。没有责任担当和斗争精神,就容易陷入重一域轻全局、重易事轻难事、重显绩轻潜绩、重当前轻长远的误区。当前司法工作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上还有差距,需要强有力的责任担当不断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各级法院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把责任担当融入"把好方向、履职尽责、夯实基础"的实践中,在践行"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诸上担当履职。 第三,头脑里要有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根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司法审判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必须杜绝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必须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特别是审判管理要符合司法规律,注重工作实际,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式的管理。执法办案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在严格依法办案、做实定分止争的导向下,因地制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第四,行动中要有真抓实干。政绩从来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说到底要靠实干来支撑。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最高法院、云南省委工作要求,不仅要抓学习、重谋划,更要抓好落实、彰显效果。特别是针对正在开展的"盘活沉睡资产,助推经济发展"专项行动,各级法院要深入下去,开拓思路、积极探索,把工作的落点放在一个个案件办理上、一个个问题解决上,推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第五,关键少数要有清醒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是要害中的要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正确政绩观问题上要头脑清醒,自觉对标对表,坚决防止政绩观偏差、错位,以上率下把法院工作做得更好。同时要牢牢把握、正确看待审判指标体系,深刻认识追求的质效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质效,数据指标是体检表、是审判管理的重要参考,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办案质效,引导法官干警将全部精力放在定分止争上。
树立正确政绩观是司法机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保障;只有把准方向、压实责任、改进作风、用好指标——才能让司法裁判经得起检验——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中彰显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