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员工上班190次打卡记录被法院驳回

山东工会在2月25日透露,员工郭某和他工作的公司之间发生了一起纠纷。事情是这样的,郭某在两年里有190多次在小区或附近打卡记录。郭某上班内容主要是为公司选地址。虽然他在工作期间因公外出没有按规定审批手续办,但公司给他发了工资。这次事件就把公司给弄得头疼不已,所以公司以郭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把劳动合同给解除了。没想到郭某不服气,直接跑去仲裁和法院打官司,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赔偿金和其他费用。结果呢?仲裁庭仅支持了他要求加班费和带薪年休假工资的诉求。不过郭某和公司双方都不满意,给法院递上去诉状。法院经过审理觉得啊,郭某确实签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对规章制度是明知的。况且这个事情过去很长时间了,也不算新鲜事了。并且郭某在这次事件中也没能拿出证据来证明他当时打卡时确实在工作地点上呢。所以最后啊,法院还是判了这个事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把请求给驳回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