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与司法部联合发布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情况和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情况。
这次发布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法院在强化行政监督、维护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当前,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职责。
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严格落实这一法定职责,将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机统一,形成了有效的制约机制。
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方面,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予以纠正。
小过重罚、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025年,以判决方式结案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全国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5099件,这一数字充分反映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权力的有力监督。
人民法院还严格规范涉及公民人身权利的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涉企强制措施的适用。
这些措施直接关系到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必须在严格的法律框架内进行。
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行政强制案件1.29万件,同比下降14.6%,这表明行政执法机关在行使强制权时更加审慎,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针对部分"红头文件"违法甚至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人民法院坚决落实行政诉讼法有关对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的规定。
对审查认为不合法的"红头文件",及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有效防止同类争议反复发生,这充分体现了司法监督的前瞻性和预防性作用。
在推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方面,各地法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海南、福建、浙江、山东等地法院健全败诉风险预警机制,推动行政机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积极履职尽责。
江苏、吉林、黑龙江等地法院通过发送自我纠错建议书等方式,引导行政机关自行撤销或改变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及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这种做法既体现了司法的监督职能,又充分尊重了行政机关的自我纠正空间,形成了良性互动。
人民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态度,充分体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
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到千万家庭的生计,必须让违法失德者付出应有代价,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
法治的力度与温度,既体现在对违法行为的严肃追责,也体现在对权力运行的严格约束。
以行政审判监督纠偏促进依法行政,以行政复议和自我纠错把矛盾化解在前端,既能守住群众权益的底线,也能稳定市场主体的信心。
让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法律检验、每一项救济都可见可达,才能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