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有个老太太骑自行车拐弯时摔倒,两名路过的初中生骑电动车看见了,主动停车帮忙。后来交警判定他们要承担次要责任。老太太说是被这两个女生吓到才摔倒,就把她们给告了,要索赔22万。现在案子已经被法院受理了,明天也就是2月26日上午,在灵川法庭开庭审理。 江西安喜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陈晓东,他以前当过警察,现在执业也有7年了。他分析说,视频里有三辆车:一辆白色小轿车、一位骑自行车的老人还有两个骑电动车的女孩。老人为了躲避白色小轿车和电动车各避让了一次,最后就摔倒了。陈律师认为这起事故要考虑两个原则:一是危险原则,第一次避让时车子和老人没碰到,第二次避让是因为电动车挡住了去路才摔倒。这直接因果关系是因为电动车挡住了去路。二是路权原则,车辆应该靠右行驶。这次事故中电动车没靠右边走,还没减速观察好左右路况才导致的。所以那个骑电动车的女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转弯让直行,所以在那个路口左转的女生应该让直行的老人先走。新京报评论说媒体报道提供的监控画面还看不出来老人是怎么摔倒的。如果是因为这两名初中生吓到了才摔倒的话,她们肯定要担责任。如果是她们过来帮忙扶起来的话,自然没责任。 新京报还提到驾驶电动自行车要满16周岁才能骑,这次这两个女生如果未满16岁骑车就是违法的。不过她们的交通违法行为和老人摔倒有没有关系还需要法院判断。如果确认有关系,依法认定责任也是给她们一个法治教育。 路不拾遗的风气在今天这么冷漠很难得维护了。这次如果两个女生是在做好事却被索赔22万元还被判定有责任的话就太不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