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中清是北京的一位医疗纠纷律师,这次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邀他给大家讲讲风险行医权争议这回事。老百姓以前觉得,只要医生有证、在注册医院工作,科室也对口,那就肯定能看病。不过现在的风险行医权争议打破了这个老看法,有证不等于有本事,更不等于对每个病人都有具体的诊疗权。这种争议的核心是,医生的具体行医权是不是合法,是不是存在重大风险,甚至是不是在变相的无证行医。 这种情况常常出现在一些典型案例里,比如小俊熙案。有些高年资的医生虽然资质高,但伦理素养低,没授权就去做高风险手术。他们要么把手术的致命风险选项瞒下来,要么虚报成功率、夸大病情来恐吓诱导患者去手术。还有些情况是,明明可以保守治疗或者自愈,他们非要强行开刀牟利。手术过程中他们可能擅自改方案、隐瞒意外情况、篡改病历记录,甚至拒绝录像或封存病历。院方经常拿“有证、程序合法”做挡箭牌,来掩盖这些具体行医权的违法问题。 《民法典》里也有相关规定,第1219条讲知情同意权,第995条讲生命健康权。要是医生用欺骗或隐瞒的手段获得了患者的同意,那这个同意就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也说过,没尽到告知义务导致患者受损就是侵权。这就给“斗医文化”里的无权行医论提供了法律背书。 风险行医权争议跟非法行医是不一样的。非法行医是指没有任何资质的人在行医。而风险行医权争议是有形式资质的医生在用骗、瞒、超能力的方式做高风险手术,结果被质疑根本没资格对这名患者行医。说白了,这就是一场医患之间的法律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