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敦促陈志犯罪集团在逃人员限期自首 跨境赌诈案件适用宽严相济政策

当前,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呈现组织化、链条化、跨境化特点,不仅侵害群众财产安全,也扰乱市场秩序、冲击社会治理。公安部通报陈志被依法押解回国,并发布针对其犯罪集团逃人员的自首通告,表达出依法严打跨境赌诈犯罪、对主动悔罪者依法从宽的清晰信号。 一、问题:跨境赌诈链条隐蔽复杂,在逃人员增加治理难度 陈志犯罪集团涉嫌诈骗、开设赌场、非法经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多项犯罪,反映出跨境赌诈往往不是单一犯罪,而是以“引流—操盘—洗钱—分赃—转移”的全链条方式运转。犯罪分子借助境外窝点、线上平台和地下资金通道相互勾连,形成规避侦查的网络。鉴于此,在逃人员不仅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毁灭证据,还可能为同伙通风报信、干扰侦办,成为打击整治中的突出难点。 二、原因:高额利益驱动叠加跨境因素,催生集团化与分工化 跨境赌诈屡禁不止,关键在于高额非法收益的诱惑。部分团伙利用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地理、法律环境上的差异,设置“技术、客服、资金、物流、看守”等分工岗位,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同时,网络匿名性增强、资金跨境流动更便利,使犯罪所得更容易被转移、拆分和隐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行为往往成为链条中的关键环节。在利益驱动与跨境因素叠加下,个体违法更容易演变为有组织犯罪集团,侦查打击与追赃挽损的难度随之上升。 三、影响:侵害群众利益、破坏经济秩序,也冲击法治权威 跨境赌诈直接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并可能引发家庭矛盾与社会风险。赌博平台常伴随高利诱导、虚假中奖、非法放贷等套路,导致受害者“越陷越深”;电诈则通过冒充身份、诱导投资等方式实施精准欺骗,覆盖面广、受害群体多。更需警惕的是,此类犯罪往往牵连非法经营、洗钱等问题,扰乱金融秩序与市场环境,损害社会信用。对治理层面而言,跨境犯罪对执法协作、证据固定、人员引渡遣返等提出更高要求,需要以常态化、体系化打击维护法治权威。 四、对策:通告明确“限期自首+依法从宽”,同步强化震慑与保护 此次通告以“限期投案”和“依法从宽”为抓手,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导向:自通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2月15日前,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该安排为有意悔罪、配合侦办者提供明确预期,有助于促使在逃人员尽快回归法治轨道,减少继续危害并提升办案效率。同时,通告强调对拒不自首者将公开通缉、全力缉捕、依法惩处,形成有力震慑,压缩犯罪空间。 通告还明确,对威胁、报复、阻挠拟自首人员的行为,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既回应了可能存在的“同伙控制”“家族式胁迫”等现实风险,也为有意投案者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防止犯罪团伙以暴力或恐吓阻断自首路径,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五、前景:跨境治理将向源头治理与全链条打击持续推进 随着案件侦办深入,预计公安机关将围绕人员组织、资金流向、技术支撑、境外窝点等关键线索继续深挖,推动对涉案链条的全面打击和追赃挽损。下一步,跨境赌诈治理将更突出源头治理与综合施策:一上,加强对信息流、资金流、人员流的协同监管和风险预警,盯紧引流推广、支付结算、洗钱通道等关键环节;另一方面,持续推进国际执法合作与跨境警务协作,提高对境外窝点的打击能力和对在逃人员的追捕效率。同时,反诈反赌宣传教育、行业合规治理以及涉案资产追缴处置机制的完善,也将成为遏制犯罪反弹的重要支撑。

公安部发布通告,既体现依法治理,也直接回应群众对安全与公平关注。通告向在逃嫌疑人释放明确信号:逃避终将付出代价,主动投案则依法争取从宽处理。对社会公众而言,该举措更展现了我国打击跨境赌诈犯罪的决心与能力,有助于维护更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随着案件持续侦办和自首期限推进,预计将有更多在逃人员认清形势、选择投案,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这既是对法治的尊重,也是对自身前途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