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加力整治行政性垄断 全年审查5.8万件政策守住公平竞争底线

统一市场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仍存一些地方政府通过不当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竞争的现象。这些行为表现为地方保护主义、市场分割、行政性垄断等多种形式,严重阻碍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制约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进程。破除这些障碍,规范政府经济行为,成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课题。 制度体系完善与创新 为从源头上防止不当行政行为扭曲市场竞争,市场监管部门在制度建设上持续发力。2025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将原有的4个上19项标准细化为66个禁止性情形,使政府行为的"红线"更加清晰具体。同时修订《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增加了行为表现类型,强化了法律责任与追究机制,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筑牢了制度根基。这些制度创新将抽象的竞争政策转化为具体的操作规范,便于各级政府部门准确理解和执行。 审查关口的前移与扩大 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各级机关加强对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或提请人大审议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实现了从事后纠正向事前防范的转变。2025年全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审查各类政策措施5.8万件,其中对1万余件作出了修改调整,占比超过17%。该数据充分说明,许多政策措施审查过程中被发现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通过及时调整,有效防止了不当政策的出台。这种前移的审查机制大大提高了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执法监督的强化与深化 在监督执法上,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文件督促全部整改到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年约谈涉及的政策起草单位280余次,及时督促整改违规文件。同时,组织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全年立案调查96件,办结75件,有力制止和纠正了地方政府不当干预市场竞争的行为。这些执法行动表明,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态度坚决,对规范政府行为的决心坚定。 深层意义与前景展望 规范政府经济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不仅是反垄断执法的重要内容,更是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必然要求。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各级政府部门的权力得到了有效约束,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得到了切实保障。这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继续积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更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坚决破除各类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破除地方保护、打通市场壁垒是治理低效竞争的关键,也是建设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通过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和有力的执法行动,市场竞争将回归质量、技术与服务的本质。随着制度健全和执行深化,一个规则统一、竞争有序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正在加速形成,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