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瓮安县人民法院明确了2025年的工作方向,将以更加主动的司法担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基层治理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瓮安县人民法院将严格落实黔南州司法建议促进基层治理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法院将精准发现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短板,针对物业、金融、交通、医疗等重点领域共发出司法建议11件。
这些建议已全部被相关部门采纳,有效堵塞了治理漏洞,预防化解了各类风险隐患。
同时,法院将抓实"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
去年全年共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及重点信访案件56件,化解巡视巡察组交办信访件180件,接访信访人68批次35人次,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12件12人已全部化解。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司法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瓮安县人民法院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紧扣支持发展实体经济、服务保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发展的司法导向。
法院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及违规干预涉企经济纠纷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庭室负责人和承办法官具体抓、审管办实时监管的完整管理体系。
这一体系的建立确保了涉企案件的高效处理。
去年全年审执结涉企纠纷5450件,充分体现了法院的工作效率。
法院持续为民营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有效实行涉企案件繁简分流,切实缩短办案周期,积极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市场主体的法治预期。
这些举措有助于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
乡村振兴是新时代的重大战略任务。
瓮安县人民法院坚决扛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治责任,选派3名优秀年轻干部驻村帮扶。
围绕"百日攻坚"行动,法院当好"坚强后盾",落实"四个捆绑"要求,资助帮扶资金5.9万元,帮助包保村解决"两清两改两治理"、办公设备老化等实际困难,全力巩固"3+1"保障成果。
在审判职能方面,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作用,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等涉"三农"纠纷2752件。
这些纠纷的妥善解决,为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权益的有效保护提供了司法保障。
同时,法院深化党建与基层治理融合,有效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制度落实,全年累计开展"四下基层"30余次,进一步密切了司法机关与基层群众的联系。
从被动裁判到主动治理,瓮安法院的实践表明,新时代司法机关既要当好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要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其探索形成的"司法建议靶向施治""涉企纠纷分层化解"等机制,为基层司法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随着司法服务触角向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持续延伸,法治正在成为县域治理体系中的核心支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