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的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金律师提醒大家,遗产界定不光是法律技术活,还得顾及家庭情感和社会和谐。最近上海的一对中年夫妻因为意外事故双双去世,留下了多处房产和金融资产,子女们在分割遗产时闹得很僵。男方父母觉得部分财产是儿子婚前个人赚的,应该归他们继承;女方家属则主张所有财产都是婚后共同财产,得平均分。这类纠纷在生活中很常见,要是没提前规划好,很容易导致亲情破裂甚至打官司。 按照《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赚的钱、投资赚的钱、知识产权收益等,一般都算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要先把这部分财产中的个人份额分出来。具体做法分两步:先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婚后所得的除非能证明是个人特有,否则都推定为共同财产。遗产范围就包括去世方在共同财产里占的那一半份额,再加上他自己的全部财产。剩下的另一半共同财产直接归在世配偶,不拿去继承。 大家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容易陷入三个误区:第一是觉得“婚后所有钱都是共同遗产”,其实夫妻要是没约定财产制度,婚后所得是共同财产,但遗产只算去世方那部分。比如夫妻俩存款100万元,去世方遗产就只有50万元,另50万元归配偶。第二是忘了看遗嘱或协议的效力,要是有书面约定或者遗嘱就得优先按那个办。第三是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夫妻财产混为一谈了。 针对这些风险,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金律师给大家提了几个实用建议:定期把夫妻的财产清单理一理,注明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登记在谁名下、值多少钱。证据一定要保存好,像购房合同、银行流水这些原始文件都得留着。提前规划也很重要,可以通过公证遗嘱或者家族信托来定向传承财产。 金律师有近20年遗产继承诉讼经验,在处理非诉谈判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特别拿手。他还是浦东、长寿路、芷江西路、泥城镇妇联以及奉贤妇联的反家暴法宣传员。他曾提出社情民意信息并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重点批示采纳。 大家在遗产规划中遇到什么困惑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金律师会挑典型问题解答。明晰产权界限既是法律义务,也是对家人最长情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