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一审宣判:依法认定故意杀人并判赔,执法言行失当被指有明显过错

1月6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瓜农致城管死伤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被告人王爱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王爱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这起历时七年多的案件终于有了司法定论。

案件起因于2018年7月的一起城管执法纠纷。

来自甘肃白银靖远县的王军宏父子三人在兰州路边售卖西瓜时,与兰州城关区城管执法局雁滩中队发生冲突。

7月17日,城管人员欲收缴卖瓜用秤引发争执。

次日,城管副队长李某文带领十余名队员再次前往执法,双方冲突升级。

冲突中,王爱武持铁锤追打城管队员并捅刺十余刀,造成一名城管队员死亡、两人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过程充满波折。

2019年8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因案情复杂等原因,直至2021年9月才召开首次庭前会议。

2023年3月,因王爱武患精神分裂症处于发病期,法院一度中止审理。

经过分别开庭审理,法院最终在2026年1月作出一审判决。

在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围绕城管执法是否正当、瓜农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王爱武刑事责任能力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辩护方主张城管进村目的是打击报复而非执行公务,且城管先动手,瓜农行为属正当防卫。

法院经审理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城管方面存在蓄意报复行为。

王爱武持刀连续捅刺已失去反抗能力的被害人,王爱文持木板抡砸其背部,二人行为均不构成正当防卫。

法院同时指出,案发前一日瓜农不配合执法且动手打人有证据证明,但无证据显示城管队员对其进行殴打。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判决中明确认定双方均有过错。

一方面,瓜农兄弟违章经营且不配合行政执法,对引发案件负有一定责任;另一方面,城管方面部分人员言行失当,进一步激化矛盾,对案件发生具有明显过错。

基于这一认定,法院对两名被告人均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在民事赔偿方面,法院支持了三名被害人26.5万余元的赔偿请求,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

鉴于城管方面具有明显过错,法院判决其自行承担40%的民事赔偿责任,体现了过错责任原则。

这起案件折射出当前城管执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一方面,部分商贩法律意识淡薄,不配合正当执法;另一方面,个别执法人员方式方法不当,容易激化矛盾。

如何在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与保护商贩合法权益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城市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

从司法实践角度看,本案审理过程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复杂案件的审慎态度。

法院既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定罪量刑,又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情况和双方过错,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求平衡,体现了司法的公正性和人文关怀。

兰州瓜农案的一审判决再次表明,任何冲突的升级往往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在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的进程中,既需要执法者文明规范执法,也需要被管理者依法配合。

唯有各方在法律框架内妥善处理矛盾,才能避免悲剧重演,共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