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9日举行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最高检工作报告披露了2023年打击经济犯罪的系列成果。
数据显示,检察机关全年起诉经济犯罪案件13.7万起,较往年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反映出司法层面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当前,经济犯罪呈现跨区域、专业化、隐蔽化特征,尤其在金融、外贸、资本市场等关键领域,犯罪手段不断翻新。
例如,走私战略矿产、地下钱庄洗钱等行为直接威胁国家资源安全与金融稳定;而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则严重损害投资者信心。
对此,检察机关联合公安部、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靶向打击”,针对走私犯罪起诉9874人,针对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起诉2.5万人,并对418起证券违法案件提起公诉。
值得注意的是,新型犯罪工具如虚拟货币的滥用成为执法难点。
报告显示,去年检察机关起诉利用虚拟货币洗钱案件3259起,较前一年增长近四成。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犯罪往往依托境外平台,资金流转速度快、追踪难度大,需通过国际协作与技术手段强化监管。
在制度建设层面,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系统性治理。
例如,与税务总局联合专项行动中,督促补缴成品油行业偷逃税款12.8亿元;针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办理公益诉讼157件,直接服务于“全国统一大市场”战略目标。
分析人士指出,这类举措不仅弥补了行政监管的滞后性,更体现了司法权对市场健康发展的主动干预。
展望未来,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二)》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的明确入刑,以及跨境数据取证等技术的应用,经济犯罪打击精度与效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但专家也提醒,需平衡执法力度与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避免“运动式治理”对市场活力的误伤。
经济犯罪的有效遏制需要长期、系统的司法努力。
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表明,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既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展望未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和司法机制的持续完善,我国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将更加有力,市场环境将更加规范,这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