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南京,任国勇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听到了这么个事儿。那天是13号,有个叫周某的家长把女儿小雪送到某公司在江北开的分店上马术课,结果马受惊把小雪给摔伤了。没过多久,分店就倒闭关张了。周某就把这个公司连同河西的总店都给告了,要求他们退钱并赔偿损失,一共是2.4万多块。江北新区法院审理后觉得,江北分店防护措施做得不够好,没尽到教育管理的责任,这笔钱得退。更关键的是,河西总店当时还是江北分店的大股东,持股51%,还帮分店收钱管售后。两店在宣传、装修、课程设计这些方面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消费者看到这些肯定会觉得自己是跟总店签的合同。所以法院判决总店也得担责。最后判下来,江北分店和河西总店一共得退1.2万多块钱,再赔6000多块的损失费。现在很多人去加盟店消费就是图个信得过那个牌子。以前出了事,店家常说没签直接合同就不管了。这个案子就是告诉大家,只要品牌方的行为能让人觉得自己受约束,就算没签合同也得负责。这判得好啊,既帮老百姓要回了钱,又狠狠收拾了那些借壳经营跑路的坏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