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重拳打击跨境电诈犯罪 去年批捕缅北涉诈人员4300余人彰显司法威慑

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全球性难题。跨境犯罪集团活动猖獗,严重威胁各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缅北地区因地理位置特殊、监管相对薄弱,一度成为诈骗犯罪集团聚集地。犯罪分子借助互联网远程作案,受害者遍布全球,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严重。我国检察机关对此注重,将打击跨境电诈犯罪作为重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缅北系列案件是我国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对境外特重大犯罪集团及其外国籍首要分子依法惩处的典型案例,表明了我国依法从严惩治犯罪、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态度与决心。 从办案成效看,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缅北集中遣返涉诈人员4300余人,起诉1.1万余人,对跨境电诈犯罪形成有力震慑。浙江、广东、福建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明家、白家、魏家、刘家等重大跨境犯罪集团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公诉。最高检对有关案件挂牌督办,全程指导督导。其中,明家、白家犯罪集团案件已作出判决: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7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展示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打击跨境电诈犯罪不仅是国内司法工作,也需要国际层面的协同配合。检察机关认识到,电诈打击治理是各国共同面对的课题,正通过双边、多边机制推动反电诈国际合作。我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谈判,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建立打击、预防电诈等网络犯罪的国际合作机制。2025年10月,我国正式签署该公约,显示我国在国际网络犯罪治理中的参与力度和话语权继续提升。 展望未来,检察机关将立足职能定位,持续遏制电诈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将继续深化国际合作,推动完善跨境执法协作机制,凝聚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合力。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是一场持久战,既考验依法惩治的力度,也检验综合治理的精度与国际协作的深度。以重大案件办理为牵引、以全链条打击为抓手、以制度化合作为支撑,才能持续压缩犯罪空间、提高违法成本,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稳固、法治秩序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