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做了个怪梦,黄鼠狼趴在床前哭,说黄老头和三个儿子都被张家父子给杀了,剥皮下锅了。我问它为啥,它说就因为吃了颗豆子大的食物,结果就被夹子夹住死了。我没理它,它就跳起来咬我一口,把我吓醒了。醒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法律早就把黄鼠狼保护起来了。 梦里的事过了没几天,12月10日的时候,我去行政庭陪审了一起野生动物案,是余某等5个人非法捕黄鼠狼的案子。法警押着他们进来的时候,这5个人老老实实排成一排站着,低着头像士兵一样等着宣判。 庭审的时候大家关注的焦点就是他们用的老鼠夹和捕到的黄鼠狼数量。余某说他家被偷了3只鸡,他想报复一下。他买了特大号的老鼠夹,每个10元,一共买了20个,饵料也是自己做的。他说他在沟渠、路旁、草垛边这些地方捕猎。法官又问了问其他几个同伙,他们都说余某说的是真的。最后法官问一共抓了多少只?大家都说是500多只。旁听席上的人都惊了一下,但法庭很快又安静下来。 检察官之后给大家念了“三有”名录,黄鼠狼就在里面。最高人民法院也解释得很清楚: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用禁用工具抓20只以上就算“情节严重”。余某他们抓了500多只,证据确凿。 坐在陪审席上我想了想:黄鼠狼虽然受保护,但大家都不太知道;而且五个人里面有好几个是文盲,也没啥主观恶意;最重要的是他们已经把毛皮上缴了还认罪态度好。所以我建议:首犯判实刑,其他人给个缓刑。 结果判下来跟我的建议一样:余某被判了10个月有期徒刑,其他四个人都是缓刑。 庭审结束大家都散了以后,我突然觉得梦里告状的那只黄鼠狼好像真的打赢了官司。它提醒我们:黄鼠狼偷鸡可以赶但不能打;法律这道红线谁也不能碰。以后再听见“黄鼠狼偷鸡”的喊声,咱们先找找有没有禁猎标志再说帮不帮忙吧。毕竟梦里那只小兽的哀嚎声实在是听不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