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装修没提前通知客人,最后只能当面道歉还退了300元房费

2016年杭州就有一家酒店因为装修没提前通知客人,最后只能当面道歉还退了300元房费。当时人家好歹还知道自己有错。可南京南站南广场这家酒店的态度完全不同,明明是员工自己出错,却只想花钱封口,根本不打算认账。 钱先生和女友3月15日入住了这家xx酒店,没想到第二天一早还在休息呢,维修人员就直接把窗户给开了。那天早上8点多,他们正在房间里亲热呢,结果工作人员没敲门也没核实房间里有没有人,直接用锤子和电钻把窗户敲开了。 那声音太大了,把两人吓了一跳,赶紧把被子捂得严严实实的。钱先生当时两次大声喝止对方,可对方根本不听,直到他打电话给前台叫人来制止了施工。事后酒店找了个理由说防盗链坏了从里面看不出来,但这绝对不是理由。 客人花钱住店就是为了安全和隐私啊,结果连这点基本的保障都没有,这管理也太离谱了。钱先生向酒店提了4000元精神赔偿还有加盖公章的书面道歉这两个要求,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一开始酒店只肯退一晚房费,后来又愿意给4000元赔偿了,可就是死活不肯写书面道歉。甚至还想让钱先生签一份放弃投诉诉讼权利的协议,这种做法简直就是耍无赖嘛! 双方的争议点很简单,就是“赔钱”还是“认错”。钱先生觉得光赔钱不够,必须要酒店正式道歉才行,这是对客人最基本的尊重。也有人说4000元拿了算了别较真了,可换谁遇到这种事心里都不痛快啊! 从法律上讲这家酒店肯定是侵权了。《民法典》说得很清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房间是私密空间不能随便进出窥视。江苏铜山法院以前也判过类似案子,酒店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得赔礼道歉还得赔钱。 现在这种做法让人摸不着头脑。既然愿意给4000元赔偿就说明知道自己理亏了嘛,可就是不肯写书面道歉这就是不想担责嘛!他们还想让客人签免责协议想把事情压下去根本不是想解决问题嘛! 说到底核心问题不在于钱在于态度!客人花的钱买的不只是一张床更是安全和尊重。连隐私都保护不好还想用赔钱糊弄过去这种酒店谁还敢去住啊?你们觉得到底该不该让酒店写书面道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