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之际,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以党建为牵引,组织开展集中巡河行动,用实际举措落实长江生态保护责任。此次行动聚焦辖区湘江、洛江、忠庄河等重点水域,采取“徒步+车巡”方式,对水质状况、岸线管理、日常保洁等环节进行排查,现场明确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确保问题发现即处置、整改可追踪。
长江保护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需要法律约束、行政推进与社会参与协同发力。红花岗区水务部门以党建为牵引,完善巡河机制,是对长江保护法要求的具体落实,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操作的路径。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各地仍需深入压实河流保护责任,创新治理手段,持续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建设美丽中国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