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强化网络直播监管 建议实行主播持证上岗制度

问题—— 随着网络直播快速发展,一些未成年人把“当网红、做主播”当作主要目标,出现学业投入不足、沉迷流量竞争等情况;有的直播间通过打赏排名、粉丝团任务等机制强化功利导向,容易引发攀比消费和冲动打赏,也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价值取向和正常成长带来风险。金不换代表指出,直播空间必须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不能成为监管盲区,更不能变成伤害未成年人的灰色地带。 原因—— 一是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主播构成复杂,行业培训和资质管理不完善,导致内容质量不一、合规意识不足。二是部分平台和机构在流量分配、商业变现上过度追逐短期收益,算法推荐与打赏激励容易放大猎奇、低俗、夸张表演等内容。三是未成年人辨识与自控能力尚未成熟,容易在“快速走红”的叙事中产生投机心理;家庭、学校在网络素养教育和使用边界上的共识与协同仍需加强。四是打赏链条涉及支付、实名、退款、时限等多个环节,若制度设计与技术约束不够严格,冲动消费和纠纷更易发生。 影响—— 从个体看,长期高强度直播或沉迷围观打赏,可能挤压学习、睡眠与社交时间,带来心理压力、情绪波动和价值观偏移;未成年人参与“带货”“PK”等活动,还可能遭遇诱导消费、语言暴力和隐私泄露等风险。从家庭看,冲动打赏引发的退款纠纷、亲子冲突时有发生,增加家庭教育成本。从行业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缺位会削弱直播行业的社会认可度,抬高监管成本与合规风险,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对策—— 围绕制度、平台、内容以及家校协同等环节,金不换代表提出更具操作性的治理建议。 其一,建立主播持证上岗制度。对主播开展必要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内容规范、职业伦理等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可开播,以“准入+培训+考核”提升行业整体合规水平。 其二,明确未成年人开播规则。建议严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注册主播;16至18周岁如需开播,应取得监护人书面同意,并对直播时长、内容类型、互动方式等施加更严格限制,避免过度商业化和高强度曝光。 其三,完善打赏治理链条。推动打赏实名制和限额管理,建立冷静期与延时到账机制,为冲动消费设置“缓冲带”;同时通过技术识别与风控策略,强化对疑似未成年人打赏的预警、拦截与处置,减少纠纷与风险外溢。 其四,压实平台与机构责任。建议直播机构不得与未成年主播签约,不得以包装炒作、任务指标等方式变相“压榨”未成年人;平台应在账号注册、开播审核、内容巡查、打赏支付、投诉处置等关键环节形成闭环管理,并提高对违规行为的处置效率与惩戒力度。 其五,提升优质内容供给。金不换代表提出,鼓励文艺院团、艺术家、非遗传承人等入驻直播平台,增加正向、高品质内容供给,并对导向正确、制作精良、传播效果良好的作品给予相应流量支持与政策倾斜,以优质供给挤压低质内容空间。 前景—— 业内人士认为,直播行业进入深度治理阶段后,规则会更清晰、边界会更明确。实行主播准入与分级管理,有助于把“事后处置”前移到“事前预防”;对打赏设置冷静期、延时到账等安排,有助于降低未成年人冲动消费概率,推动平台商业模式从单一依赖打赏转向以内容质量和综合服务能力为支撑。同时,优质文化内容的扩容有望提升直播生态的公共价值与审美引导功能,形成“规则更明确、内容更优质、成长更安全”的良性循环。需要看到,制度落地仍要在法律衔接、技术实现、跨部门协同与社会共治上持续推进,确保治理既有力度也更可执行。

网络直播的规范发展直接关系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金不换代表的建议针对问题关键环节,提出了可落地的治理路径。涉及的举措的推进,需要立法与监管部门、平台企业、教育机构和家庭共同配合。只有完善制度安排、形成更广泛的社会共识与协同机制,才能更有效净化网络空间、保护青少年权益,让互联网更好服务于成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