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旧城改造”诈骗案一审宣判:伪造印章冒充干部行骗,主犯获刑十五年罚金五千万元

2026年1月19日,江都区法院的判决书揭露了一场持续三年的精心骗局。以杨某军为首的6人犯罪团伙从2019年10月开始,伪造江都区政府、规划局等8枚公章,冒充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官员、虚构政府合作项目,先后骗取周女士等受害人4440余万元。值得关注的是,主犯杨某军曾于2006年因诈骗罪被判刑15年,这次是他刑满释放后重新犯罪。 案件调查显示,该团伙的作案手法有三个明显特点。首先是手段专业化,通过伪造公文、安排虚假施工队来制造合规假象;其次是目标精准化,主要针对中老年投资者,利用他们的信息不对称;第三是资金流向隐蔽化,赃款迅速通过赌博、还债等方式洗白。法院认定,杨某军虽然辩称部分资金用于小区改造,但其主导的"免费改造"实际上是掩盖犯罪的幌子。 这起案件暴露出多个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从个人层面看,杨某军等3名主犯都有刑事前科,刑满释放后仍存在高度再犯风险;从制度层面看,旧城改造项目的审批流程监管存在漏洞,使伪造文件得以蒙混过关;从社会层面看,受害人对政府公文的辨识能力不足,反映出基层普法教育需要加强。 法律界人士建议建立三重防线来应对此类犯罪。司法机关应完善对累犯的动态监管机制,对重点人员进行经济行为追踪;住建部门需建立工程招标全流程公示制度,减少造假空间;社区可联合金融机构开展防诈宣传,特别是加强中老年群体的风险意识。目前江都区已启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计划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合同存证验证。

本案的宣判再次提醒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帮扶工作需要深入完善。杨某军从第一次被判15年到第二次因同类犯罪再次获刑,说明刑释人员的社会融入、心理疏导和就业安置各上仍有不足。同时,这起案件也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对于涉及政府项目和资金往来的事项要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不要轻信陌生人的承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政府印章的管理,防止被不法分子伪造。只有通过司法、行政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