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相识同居后转账11万余元“彩礼”引纠纷:女方婚姻存续被判返还近9万元

一起涉及社会边缘群体的婚恋财产纠纷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后尘埃落定。

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25日作出的终审判决显示,维持原判要求被告张女士返还彭先生89536元,该金额占争议款项11.19万元的80%。

案件缘起于2020年10月,贵州籍乞讨人员彭某与宁夏籍张某在西宁街头相识。

当时彭某处于离异状态,张某自称已离婚,双方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

2024年7月,彭某应张某要求累计转账11.19万元,后因发现张某实际婚姻关系存续而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发现,此案存在三个争议焦点:一是款项性质认定,张某主张系共同劳动所得及劳务报酬;二是法律关系界定,涉及赠与合同与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三是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的司法考量。

经查,双方五年间共同乞讨收入32万元已另行分配,11.19万元转账多笔备注"彩礼""结婚用"等字样,且张某未能举证劳务关系存在。

法律专家指出,本案判决依据《民法典》第661条关于附义务赠与的规定,强调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在目的落空时应予返还。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特殊身份未影响法院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认定,体现司法平等原则。

该案暴露出流动人口婚恋中的法律风险。

据统计,全国法院2023年受理婚约财产纠纷同比上升17%,其中非传统就业群体占比显著提高。

中国人民大学婚姻法研究中心主任指出,此类案件往往涉及证据保存意识薄弱、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建议民政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婚姻状况信息化建设。

这起案件的判决具有重要的法律启示意义。

它提醒广大群众,在建立任何形式的亲密关系前,应当主动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必要时可以通过正式渠道进行核实。

同时,法律对于以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无论当事人的社会地位如何,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既是对诚实守信原则的维护,也是对社会秩序和人民财产权益的保护。

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类似案件的处理将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为构建更加公正、透明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