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钢:自动驾驶立法是技术先冲在前面,各地也在自己搞试点

咱们得聊一聊自动驾驶,这可是个大事儿。到了2025年和2026年,咱们国家在这方面的行动就越来越快了。2025年北京出台了新条例,专门给L3级以上车辆定了规矩,2026年全国两会又把修改道交法列为重点工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张志钢研究员分析说,咱们的自动驾驶立法现在是技术先冲在前面,各地也在自己搞试点。虽然进展很快,但法律这块儿跟不上趟儿的问题也很突出。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的谢文敏主任就提到了几个头疼的事儿:现在软件跟不上硬件发展的节奏;各地的法规标准不统一;出了事儿以后到底谁来负责,这也是个大难题;还有算法决策背后的伦理审查机制也很缺失。这些问题弄得大家心里没底,市场也没法统一。 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的邓志东教授认为,咱们在场景创新和产业链上确实很有优势,L2+NOA辅助驾驶系统新车的渗透率都快达到70%了。但咱们还得看到短板:像高端AI芯片制造这些环节还得加油。他特别强调安全性是关键。为了把这些问题给捋顺了,张志钢研究员建议把传统法律里的“驾驶人”概念给改改,让责任划分得更明确一些;还要把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这两方面的法给接上头;至于那个著名的“电车难题”,也就是在紧急情况下怎么权衡生命的问题,这也是个硬骨头。 邓志东教授还提了个技术改进的法子:强制给车装个数据黑匣子,把原始信息都给录下来。以后出了事儿就能追溯回去。在责任认定这块儿上,张志钢研究员也分了个层级:L2级以下还是驾驶员负危险驾驶的责任;L3级在系统运行的时候是厂家担责;要是接管信号发出来了,驾驶员就得赶紧响应;L4级以上除非是极端情况外,主要是平台和厂家来负责。 谢文敏主任特别针对车企夸大宣传的事儿提了建议:得建个全链条的监管机制。要求企业把自动化等级和功能局限写得清清楚楚;不准用“全自动驾驶”这种容易让人误解的词儿;出了事儿得倒查责任并给予信用惩戒;消费者买车之前必须签知情确认书。这些措施都是为了让产业生态更健康、更规范。 咱们工信部也没闲着,牵头制定的那个《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已经在征求意见了。这就说明咱们国家正一步步搭建起一套覆盖技术标准、责任分配、数据安全的立体法律体系。虽然统一立法费事儿时间长、分散立法灵活高效但容易打架,可咱们现在用的就是场景化分散立法模式。 总之啊,不管是立法还是技术研发都不能落下。只有把法治和伦理这两个轮子都转起来了,自动驾驶才能跑得又快又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