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过养老服务条例固化三级服务网络 以法治补齐普惠供给与医养协同短板

当前北京市面临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达514万人,首次突破500万大关,占常住总人口的23.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

其中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447.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1.1%,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达66.1万人。

预计未来十年平均每年老年人口占比增加约1个百分点,到"十六五"初期占比将超过30%,首都将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随着老龄化进程加速,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持续增长,养老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日益凸显。

为应对这一挑战,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

这部条例是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关键举措,也是系统总结北京实践经验、破解养老服务难题的必然要求。

条例以让老年人舒心、安心、放心为目标,紧扣《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要求,在全国率先通过立法形式将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固化。

条例创新构建了纵向贯通、横向协调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统筹协调、行业指导等职能,发挥枢纽作用;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全日托养、日间照料等综合服务,整合引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相关专业服务机构或依托餐饮企业等,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助餐助浴、探访关爱等上门服务和短期替代照护、技能培训等支持性服务;社区(村)养老服务驿站作为养老服务中心的延伸网点,发挥链接家庭与社会服务的作用,及时收集和转介服务需求,开展便民服务,打造"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

服务内容根据老年人需求统计结果确定优先级,重点保障助餐、助医、助洁等基本需求,着力提升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和专业性。

针对"城六区"老旧小区养老设施短缺、存量闲置资源转型发展养老存在"玻璃门"等瓶颈问题,条例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范围。

对于建成区内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支持通过改造、置换、租赁等方式补齐短板,并鼓励将闲置厂房、商业设施等改建为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

这一举措有效破解了城市更新中的养老设施供给难题。

条例推行"养办医、医办养"双轨发展模式,推动医养深度融合。

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持范围,鼓励医疗机构转型为养老机构或增设养老床位。

这样既让养老院里能看病,医院里能养老,老人不用在养老院和医院之间来回奔波,看病、照护一步到位。

同时,养老服务机构可按照建设用地功能混合使用的有关规定,为护理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入驻提供场地,破解以往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难以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的瓶颈。

条例还鼓励医疗卫生设施与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统筹考虑,优先选址于老年人口密度较高、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通过"用地兼容+空间预留"组合措施,推动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物理邻近、服务衔接,实现老年人"养老不离医、就医不离养"的就近便捷服务需求。

条例明确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提出系列普惠养老服务发展措施。

由市相关部门拟订普惠养老机构支持政策,加强收费引导管理,设置收费参考标准,强调政府应当对普惠养老机构给予适当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

收费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成本变化和居民收入情况动态调整,确保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让广大老年人特别是中低收入老年人能够获得可及、可负担的养老服务。

老龄化既是挑战,也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契机。

北京此次以立法引领养老服务改革,为超大城市应对银发浪潮提供了制度样本。

其成效不仅关乎千万市民福祉,更将为全国探索可复制的现代化养老方案。

如何让法规从纸上走进现实,考验着城市治理的智慧与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