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8点多,在漯河市召陵分局东城派出所,孔先生亲眼见到了自己丢失的电动车,这下可把他给高兴坏了,不停地向民警表示感谢。这得从当天凌晨3点说起,东城派出所接到报警,说孔先生停在东兴理想城西门超市门口的车丢了。郭纯刚警官立刻带着赵浩琪和穆华博赶到了现场。孔先生告诉民警,车上还有他工作用的手机和重要工具扫码枪,这东西没了很难重新置办。民警们迅速调取了周边监控,发现有个男人在超市购物后晃悠着走向停车区,没细看就把孔先生的车骑走了。往前翻监控发现,这个男人进来时骑的是自己的车,还停在门口呢——看来是喝醉了酒弄错了。一开始民警想通过支付信息找这个人,但超市老板说他是用现金付的款,没法查电子记录。这时候他们注意到了醉汉丢下的那辆车储物箱里,有一张漯河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第五执勤大队开的处罚决定书。这张纸给民警们提供了关键线索。民警很快根据上面的信息联系上了黄某。等黄某酒醒后才反应过来,自己喝醉了骑错了别人的车。查看两车发现外观确实很像,而且孔先生和黄某都没拔钥匙关电源,所以黄某才会在迷糊的时候把车骑走。因为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民警对黄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提醒他酒后骑行非机动车非常危险。警方只用了5个小时就通过这张处罚书把错骑电动车的事情给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