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案子里,新疆的一场自驾游闹出了大麻烦。发起人张某在网上发了个贴子,说要去新疆玩,费用AA制,2024年招募同行者赵某也加入了进来。旅行前,张某给赵某发了个免责声明,说要是中途离开,得提前告诉大家,还要自己担责。赵某没说啥,就同意了。 结果旅行进行到一半,赵某因为身体吃不消,没打招呼就自己走了,还想把行李拿回去退团。这事儿搞得原定的计划全乱套了。剩下的人没办法,只能缩短行程,放弃开车回家,改坐飞机托运行李回来。这么一来,机票费、车辆托运费什么的都多出来了,大家的成本大大增加。 张某觉得损失太大,就把赵某告到了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法官看了看聊天记录还有那个免责声明,觉得这俩人虽然没签正式合同,但这趟旅行和费用分摊的事儿确实在他们心里算数。法律上说,做人做事要讲诚信,赵某中途跑了没通知人还不肯分担路费,这就是不讲理。 最后法院定了个数,判赵某赔2600元给张某。这钱虽然不多,但告诉大伙儿一个理儿:网上找“搭子”旅游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别以为是朋友就没事了,要是乱来了也是要赔钱的。大家出门前最好把规矩定清楚,免得大家都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