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采矿案,这次是关于陈某、孙某、林某等五人犯罪团伙的判决。2024年6月到2025年4月之间,这几个人把未经许可的采矿活动给做了,具体地点是平潭县的“七间排”区域。他们一共盗采砂矿约21491立方米,价值约185.7万元。之后还有一个魏某也加入了他们的盗采团伙,参与盗采砂矿价值约151.6万元。 之后,梁某明知陈某、孙某、林某等堆放的砂子是盗采所得,还是把这些砂子给卖出去了。从2025年1月开始,梁某安排车辆把砂子运出去销售了10179立方米,价值约88万元。 法院给这次案子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并且在审理过程中还采用了生态赔偿、修复性司法策略。法院给这些被告人一定的机会,通过购买生态产品进行修复来弥补生态环境受到的破坏。陈某、孙某、林某、魏某愿意把200多万元用来购买平潭岚碳进行生态修复。 这次判决结果显示被告人陈某、孙某、林某和魏某都构成了非法采矿罪。梁某则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这次五名被告人的表现得到了法院的肯定:自愿认罪悔罪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和购买碳汇进行修复。因此对他们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决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罚金分别为1万元至20余万元不等。 这次判决的典型意义在于保护平潭的优良生态环境。实验区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这次盗采海砂犯罪团伙案件,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供稿:陈 霞 编辑:王梦露 校对:蔡秋梅 审核:郭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