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进入倒计时,旅游市场迎来预订高峰。但有消费者反映遇到酒店临时涨价:提前半个月预订并支付定金,临近入住却被告知房价翻倍,不补差价就无法入住。类似“坐地起价”节假日市场并不少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律层面看,这类做法已构成违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一飞表示,消费者在平台确认订单时,实质上已与酒店就入住时间、价格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双方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按照合同基本原则,合同成立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变更条款须经对方同意。酒店单上提价,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典型违约。
春节本是阖家团圆的喜庆时刻,“酒店刺客”的出现却给节日体验添堵。这也提醒我们:市场经济离不开法治底线,靠侵害消费者权益获取不当利益的做法走不长远。只有经营者守信经营、监管部门依法严格执法、消费者理性维权,才能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让群众过一个安心、舒心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