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濒危物种既是法律要求也是文明社会该有的觉悟

深圳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展开日常出入境监管工作时,通过技术手段发现一位女性旅客的行李图像有异,关员立即上前拦截,结果在她的背包和手拖车袋子里找到了用充水塑料袋密封的3条活鱼。经鉴定,这些鱼属于美丽硬骨舌鱼,这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里明确列出的濒危物种。她这么干,已经涉嫌触犯了国际公约和我国的相关法规。 这种违法携带濒危动物的事常有发生,背后原因主要是两个。一是有些人对国内外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不了解,没意识到随便带这种动物出国有多严重;二是受利益驱使,为了赚钱才把这当成特殊商品来走私。这次查获的鱼因为看着好看,在市面上挺值钱,这可能就是她冒险的主因。 这种做法对生态安全威胁很大,弄不好还会引发生物入侵和疾病传播。同时也会让我国在国际保护事务中的形象受损。作为国家把关的部门,海关在守国门生物安全上责任重大。 针对这种情况,海关会继续加强“智慧海关”建设,用智能设备把可疑物品看得更准。还会和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一起联手执法。在宣传教育上,海关会在口岸和媒体上多讲讲法律知识,告诉大家:除非有合法证明文件,不然带着濒危物种进出境都是违法的,情节严重还要坐牢。 以后随着人和物流往来越来越多,保护濒危物种的难度会更大。我们得用科技让监管从单纯查货变成提前预警、全程控制。还要多和外国合作打击非法贸易。大家也得养成自觉保护濒危动物、守规矩出入境的习惯。 这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保护濒危物种既是法律要求,也是文明社会该有的觉悟。只有执法严格、公众守法、国际协作三者一起上,才能把生态安全的国门防线筑得更牢,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