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重拳整治石料企业环保违法 露天堆料问题立查立改显成效

一、问题:未建防尘设施擅自生产,违规持续近一周 2023年6月27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赴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对湟中立辉建材石料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自6月17日至23日,在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持续对砂石原料进行破碎、筛分加工。现场成品砂石料大量露天堆放——未覆盖防尘网——喷淋降尘装置也未运行,粉尘随风扩散,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该违规行为持续多日,贯穿生产环节,影响较大。执法人员当场固定证据,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并依法启动立案查处程序,明确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并通过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 二、原因:“先生产后补办”心态,暴露制度执行短板 “三同时”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制度,要求建设项目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目的是从源头减少新增污染。 但在实际经营中,仍有企业抱有“先生产、后补办”的侥幸心理,把环保设施当作可延后的环节,而不是生产前提。这既反映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日常监管覆盖不够、违法成本偏低等问题。石料、砂石等建材行业点多面广、分布分散,是扬尘治理的难点,更需要持续监管与精准执法。 三、影响:扬尘危害不可忽视,群众环境权益受损 砂石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长期处于高浓度粉尘环境中,不仅可能影响周边居民呼吸健康,也会拉低区域空气质量指标,进而影响生态环境质量评价。 青海处于高原生态敏感区,环境承载能力相对有限,污染行为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更为突出。此次违规生产不仅直接损害周边群众环境权益,也对当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干扰。 四、对策:立即整改与制度约束并举 面对查处,涉事企业迅速整改,对露天砂石料全部加盖防尘网,减少扬尘扩散。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同步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核查覆盖情况,并对喷淋降尘频次提出明确要求,推动措施落地。 在案件办理之外,省执法监督局表示将继续保持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到位、数据造假、夜间偷排偷放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将违法企业纳入环境信用惩戒范围,形成联合约束。同时适时开展“回头看”,跟踪督查整改落实,防止反弹。 五、前景:强化源头管控,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从更长远看,此次执法行动反映了青海省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方向。随着执法强度提升和信用惩戒机制完善,企业违法成本将深入提高,“先污染、后治理”的做法将越来越难以持续。 建材行业绿色转型既需要监管执法形成约束,也需要企业真正把环保要求纳入日常管理。把污染防治责任落到位,才能减少违法违规,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

生态环境保护是高质量发展的底线;对污染行为依法严查、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进,是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保障。只有把“三同时”制度和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行业发展才能与生态安全同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