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2023年因为脸上的痘印和痘坑,被美容机构的广告吸引,在舟山某美容会所充值体验服务。张女士在该会所先后充值3次累计6万元,体验了商家赠送的“深修复”项目。但3次体验后,张女士面部皮肤不仅没变好,还受损了。她要求赔偿被拒绝,便向卫生健康局投诉。经查明,“深修复”属于医疗美容项目,该会所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员工也没有医师资格,非法行医。 张女士将该会所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退还6万元并获三倍赔偿共18万元。美容会所称服务是赠送项目且是家用仪器操作,不存在欺诈。一审法院认为“深修复”是微创治疗项目,会所隐瞒资质夸大宣传构成欺诈。法院判决退服务费3.5万元并赔偿10.5万元。法院还扣除了2.5万元合法消费部分。 舟山中院维持原判。法官认为赠送的前提是充值消费或购买产品,消费者因虚假宣传对项目性质产生误解才充值。若认为非法项目是赠送就能免责或减轻责任,不利于行业规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